刚进公司就怀孕,如果是意料之外的(非主观意故意),那还勉强说得过去;如果是明知刚进公司,也有意为之(主观故意),我想哪个老板都会不舒服。
一、为什么老板会因为员工刚进公司就怀孕而不舒服呢?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:
1、女员工怀孕后,企业不能辞退。如果企业强行辞退,将面临两个结果,一会被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强制履行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;二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
2、女员工怀孕后,企业要给予女员工一些特殊照顾。比如:怀孕的女职工,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应当算作劳动时间。女员工怀孕流产的,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,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。女员工生育后还可以享受至少98天产假(有些情况下,加上休息日、法定假期、公休等时间,产假甚至可达天及以上),还有生育津贴(不足部分企业还得补足),以及即使产假上班后,企业还要给予女员工哺乳时间(比如提前一个小时)。
单位增加工资时,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、产假、哺乳假,应作出勤对待。
除了以上,企业对待怀孕女员工还应该在工作时长、加班、工作强度上面给予照顾。
3、女员工享受产假时,企业任须按照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80%的比例(不同地区不一样)支付薪酬。
总结:对于怀孕女员工,企业仍需支付相应的工资;而怀孕女员工,因为产检、产假却没有全时的劳动;在女员工缺岗的这段时间,还得另外找人替代她的工作,作为企业来说也是增加了一笔用人成本。
特别是刚进企业就怀孕的女员工,相当于没有为企业做出什么贡献和付出,就享受了相应的待遇,作为老板来说,他会觉得吃亏,不舒服。
二、讲一下,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:因为公司人事操作上的一个失误,导致公司损失多元。
之前公司招聘了一名出纳。招聘之前也了解到了其相应的婚姻生育情况,询问过她近期没有生育计划。通过面试后将其招入公司,安排了两个月的考察期。
刚进公司一个多月后,她发现自己意外怀孕,因为自身身体条件不太好,需要卧床保胎,于是向公司主动提出了辞呈。
当时公司是看到了她怀孕的这个情况,并没有主动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,最后是在她的坚持下,办理的离职。公司也与其结清了所有的工资。
这个事情,公司犯下了一个小失误,为后面出现的问题埋下了伏笔。
因为她来公司的时间短,公司人事行政还没有来得及为她办理社保及医保,她就离职了。(她的离职时间,正好在上下月增补社保人员衔接时间上,出现了一个空档)
时间大概过了8个月后,她的丈夫找到公司来。因为她小孩早产,要进保温箱,需要一大笔钱,在办理相应的手续时,发现她在公司工作那一个月,公司没有为她办理社保及医保,加上一些其它的原因,导致她没办法在生育保险报销一部分费用。
她丈夫来了以后,各种威胁,各种闹,公司本来是想拒绝的,因为不完全是公司的原因,后面闹得也比较凶,公司自身也觉得有一定的失误,也考虑到对方的小孩确实是生病需要钱,经过综合考虑和协商,息事宁人,最后拿2万多块钱给他打发了。
三、如何减少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呢?我们应该怎么做?
1、无论是作为员工还是企业,都应该坦诚相待,将心比心,要将自己的自身情况如实地相互沟通。比如企业可以好设计面试登记表、入职登记表,将员工的婚姻生育情况进一步的了解清楚。员工也应该如实的填写自己的婚姻生育、生育计划情况,必要时应该做出一些书面承诺。
2、企业应该按照劳动法规,及时地为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保、医保,不要出现空档。
3、若女员工怀孕了,企业需要按照劳动法规执行。不能因为老板的一些不舒服,给怀孕女员工制造各种障碍,不按相应的劳动法规给予照顾和支付规定应付的薪酬。毕竟违法的代价,还是比较大的。
4、既然女员工已经怀孕了,那还不如多给一些关怀,这样其他员工也能更能感受企业对于员工的关爱。
5、作为企业来说,特别是企业中存在育龄女性较多的情况,应该提前为类似的事情制定好相应的预案,当情况发生时,就触发预案的执行。比如说在人力资源储备上做好一些储备工作,在工作执行流程上面做出一些优化,提高一下工作效率和效能。尽可能减少人员变动对于企业正常工作的影响。
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个人观点和阐述,各位还有什么看法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,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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