濮阳市职工医保、居民医保、油田医保、河南煤化医保、华龙区医保、高新区医保、濮阳县医保、清丰医保、范县医保、河医院住院部窗口直接转诊、立户、报销。
一、职工、居民医保基本政策
(1)起付线:职工医保元,居民医保元,14岁以下儿童及二次住院以上(本年度)起付线降低50%;同种疾病二次住院不超1个月没有起付线。
(2)报销比例:乙类药个人先自负5%,特殊检查治疗、特殊材料、输血费个人先自负20%。职工医保--11万80%报销,11万以上90%报销。转外就医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。居民医保元—5万60%报销,5万以上80%。
(3)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比在职人员同类增加5个百分点
(4)床位费每天30元,按甲类报销。
(5)最高支付限额:职工基本医保每年累计报销限额11万,大病保险29万,基本加大病保险每年40万。居民基本医保每年累计限额5万元,大病保险17万,基本加大病保险每年22万。(公务员有公务员补贴)
二、新农合基本政策
(1)起付线:元;14周岁以下儿童及二次住院以上起付线降低50%(元)。
(2)报销比:元以下不报销,正常转诊元—元医疗费用报销50%;元—5万元医疗费用报销70%;5--8万元合理医疗费用报销80%,8万元以上部分90%报销。非正常转诊降低20%。
(3)大病保险:河南省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,新农合患者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,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.5万元的患者给予再次补偿;1.5万元—5万元部分50%补偿;5万元—10万元部分55%补偿;10万元部分65%;每年累计报销限额30万元。
(4)按病种付费疾病及儿童大病按其政策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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